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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文件
质量检查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局于2011年6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是涉及民生的住房、教育、环保等行业,以及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农通实业开发总公司、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红十字会、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本级及其下属单位和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首钢技师学院、北京市园林学校、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和北京市水利水电学校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涉及企业10户,行政事业单位29户,同时对北京昆仑华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120户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秩序的逐步规范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各企业、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逐步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收入、成本不实,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存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合并报表存在个别项目列报不准确、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完整等问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基础数据不准确;预算执行中存在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的问题;应上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上缴,决算编制不完整,个别单位存在账外资金等问题。上述问题共涉及资金10.79亿元。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对14家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和集团总公司下达了财政检查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规范现象较突出,主要表现为:未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缺乏风险评估;忽视对银行存款余额、往来款等项目执行必要的函证或替代审计程序,对存货未能严格执行必要的监盘或抽盘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发表审计意见不恰当等。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对北京慧诚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中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财政监管关注函,对10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约谈。
各被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整改,已全部上报整改报告。各单位通过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等多种措施加强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
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力度,促进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全面提升,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财政 检查 公告
抄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