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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专业实务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305号)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考试考务工作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合格证书发放仍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待财政部召开报名工作布置会后于近期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北京会计网(http://www.kuaiji.com.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jcz.gov.cn)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北京市财政局咨询电话:68486020 88549282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