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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证教育服务中心
关于加强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4-03-24

京财企[2004]13号

市属各单位、企业集团(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强化财务会计报告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会计报表数据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03]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03]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财统[200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2003年度企业(含集体企业、境外企业,下同)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对2003年会计决算设立的总体原则

    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在保持上年度报表体系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适应和满足财政改革和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继续完善报表指标设立,规范数据控制方法,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变化和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

    (一)此次的修改实现了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衔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打破了所有制和行业界线,不仅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有利于满足财政部门公共财政体制下加强财政职能的需要,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是修改企业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二)结合财政管理工作需要,调整增加了部分报表内容,以更好地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为充分体现财政的监管职能,对部分报表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三)为满足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在会计决算附表部分,增加了国有资产资管理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切实减轻基层企业负担,实现财政部一表多用、资源共享的原则,这样一套报表即减轻了基层的负担,又满足了各方面的需要。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规范报表的编制工作

    市属各企业在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规定,统一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03]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03]3号)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全面、高质量完成2003年会计决算报表的各项工作。

    (一)对企业集团所属的财务公司、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控股的境外企业,2003年度决算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将所属财务公司编报的金融企业会计报表转换为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2.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将所属建设单位决算报表转换为企业会计报表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3.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控股境外企业,应按要求单独编报2003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同时,附送企业集团(总公司)境内外合并会计报表。

    (二)做好决算前的基础工作

    1.做好资产核查;
    2.核实债务和权益;
    3.正确结转损益;
    4.账实账表一致;

    (三)国资委决算报表不要求城镇集体企业填报,因此,城镇集团企业按要求的填报级次,逐级直接输入财政决算软件中。

    (四)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境外企业的会计报表虽然可以从国资委决算软件中生成与财政相同的报表,要由基层企业转换生成,层层汇总,不能用总公司汇总数据直接生成财政决算上报。

    (五)财政企业会计决算不含企业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

    三、加强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审计备案工作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企业集团总公司委托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905号)和《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l]707号)的要求,国有企业会计报表,除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应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鉴于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市属各有关主管局、企业集团(总公司)在报送年度报表的同时(2004年3月10日以前),市财政局一并提交年度审计备案报告、整改意见并附送《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报送3.5寸盘及加盖公章的打印资料一份)。
    表样及有关说明在财政决算报表编制手册中查询。

    四、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不仅是各企业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应高度重视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周密安排,在人员和物质上给予充分保障,将会计决算报表的布置、培训、填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由于机构调整,各单位汇总上报决算的任务要面对两个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要做好协调工作。为此,要求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会计决算工作的领导,各区县财政局要及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尽快落实牵头单位。市属各主管局总公司财务有关部门、各区县财政局要做好所属企业的培训、汇审、上报工作,严格把好培训关、审核关、汇总上报关,这是整个决算工作的三个环节,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质量,尽职尽责,树立全局意识,做好组织、协调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避免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脱节现象,且做到不重不漏,使北京市2003年企业会计决算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据实填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工作质量

    要高度重视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质量问题,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编报口径填列决算的有关数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1.要及时对所属企业上报的会计决算报表数据进行验审,除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外,要充分采取人工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计算机设置的参数、过录表查询、有效性审核等功能,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对在汇审过程中发现所属企业的问题,要及时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核实修改,严禁擅自越级调整基层企业报表数据。
    2.严格按照企业填报级次填报,大型企业编报到三级企业,三级以下的并入第三级;中小型企业编报到二级,二级以下的并入二级;境外企业决算报表基本填报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一级境外企业,所属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境外企业的数据并入一级企业数据中填报。国有境外企业集团要求填报至集团子公司,子公司以下的数据应并入子公司数据中填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缩减填报级次。
    3.各单位必须按照编制说明的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封面中各项文字信息的代码信息,不得任意更改或漏填。

    (三)重视和加强年度报表分析报告的质量,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提高决算报表分析水平

    目前,我国会计改革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相继修订出台,为此,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就是急需提高的素质之一。财务报表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反映,决算报告结果涉及到出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权责关系,因此,做好财务报表分析至关重要。要把洞悉报表上有关数据所揭示的内涵作为重点,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切莫敷衍了事,2003年的决算报表分析也将是决算评比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评比内容。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客观、及时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的经营优劣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企业领导和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市属各企业、各区县财政局要按照市财政局统一下发的软件、参数、报表格式、决算编报说明及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决算报送时间:

    (一)企业、集体企业会计决算:

    市属各主管局、企业集团(总公司)于2004年3月10日前报送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
    各区县财政局于2004年3月20日前,上报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境外企业会计决算:

    市属企业于2004年5月31日前报送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
    各区县财政局于2004年6月30日前,上报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
    企业、集体企业决算汇审时间初步定于2004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境外企业决算汇审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二○○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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