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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2003]10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制定了《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
2003年9月30日
附件: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