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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0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对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工作日益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小学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改善了地方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为更好地适应布局调整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总结几年来各地在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管理和分配当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暂行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制定了《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情况表
3.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年度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表
财政部
2003年6月11日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情况表.doc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年度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