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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法[2004]1141号
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增加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财政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规程(试行)》、《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试行)》、《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诉、检举制度(试行)》和《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法制处。
本通知印发的四个工作制度同时向社会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指正。
附件:
1.《北京市财政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规程(试行)》
2.《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试行)》
3.《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诉、检举制度(试行)》
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试行)》
北京市财政局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