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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新形势的需要,使政府部门、广大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能够迅速、全面、准确、便捷地了解、执行财政政策法规,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财政部已于2000年7月1日正式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以下简称《文告》)。
《文告》由财政部办公厅编辑出版,属政府部门出版公报政报类期刊,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国务院及财政部制定颁布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与财政部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条例和管理办法,以及主要财政数据和财政职能、机构调整情况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有关规定,今后财政部制定的规章,将主要通过《文告》及时、统一对外公布。《文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具有法律效力。它将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中介机构、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等,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照章纳税及具体处理财务、会计事务、提供重要法律依据。
《文告》有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为国际标准16开本,全年约24期,不定期出版,不固定页码,2004年全年定价160元,2003年合订本定价230元(含邮资),欢迎随时订阅。北京地区的订阅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到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订阅,一种是通过信汇和邮汇订阅,具体方法如下:
收款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帐 号:20105231422
开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翠微路支行
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北京市财政局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于 洁
电 话:68423818
传 真:88549419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注意事项:
(1)通过银行信汇:请在信汇凭证“全称”栏写清单位全称,“用途”栏内写清《文告》和份数。征订单第一联自留,可作报销凭证(无汇款凭证此联无效)。征订单第二联填好裁下,务必通过邮局寄回北京市财政局;有条件的也可用传真将第二联传给北京市财政局,电传后不用再邮寄。
(2)通过邮局汇款:请在邮汇通知“附言”栏内写请《文告》和份数,并将征订单第二联务必寄给北京市财政局。
(3)请各征订单位和个人在证订单发刊凭证(第二联)上写清所订份数、金额、详细地址(省、市、县、街、号)、具体收刊单位及收刊人、电话、邮政编码等,填写时要正楷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以便您能及时、准确的收到《文告》。(征订单第一联和第二联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