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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卫疾控字[2004]174号
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教委、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北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保护学生健康,防治结核病,我市将从2004年9月开始,在全市大、中、小学校新生中开展结核菌素(PPD)免费监测及对大学新生中肺结核可疑患者实施免费检查的工作。望各区县卫生局、教委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
附件:北京市对大、中、小学新生实施免费结核菌素(PPD)监测和对大学新生中肺结核可疑患者实施免费检查工作方案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四年九月七日
附件:
北京市对大、中、小学新生实施免费结核菌感染(PPD)监测和对大学新生中肺结核可疑患者实施免费检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北京市结核病疫情有潜在回升趋势并时有在学生中传播。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保护学生健康,预防结核病,北京市将在大、中、小学校新生中开展结核菌感染(PPD)监测,并在全市大学新生结核菌感染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肺结核可疑患者实施免费检查,以期提高肺结核发现率。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检查范围
北京市大中小学校小一、初一、大一新生为结核菌感染重点监测对象;全市大学新生结核菌感染监测中发现的结核菌素反应强阳性者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为免费检查的人群。
二、组织实施
各区县卫生局、区县教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本实施方案的原则要求,领导、组织和统筹安排辖区内学校新生结核菌感染监测工作,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承担技术指导和统计分析任务,具体监测工作由区县结核病防治所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或大学校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三、实施方案及职责
(一)培训:每年对大学校医院(室)、中小学保健所相关的医务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做好当年学生结核病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二)PPD监测实施:为保证判断结果标准的准确和统一,此项工作要由市、区县结核病防治系统的专业人员和学校医务人员共同承担;
(三)建档:接受结核菌感染监测的各大、中、小学新生均由区县结防所、校医院(室)建立健康档案,以便追踪观察学生在校期间结核病发病情况;
(四)胸片、痰涂片检查:对大学新生中的肺结核可疑者进行x线胸片和痰涂片培养检查。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为:咳嗽、咳痰三周以上,伴发热、盗汗、胸痛、咯血等症状。
四、监测时间
(一)大学新生监测时间:每年9?D12月份。大学新生来自全国各地,入学体检肺结核发病率较高。因此,要求各学校要有具体的预防措;
(二)中、小学新生监测时间:每年3?D6月份。各区县、各学校也可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安排。
五、操作程序
(一)组织检测:新生入学后,由校医院(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组织并与辖区结核病防治所协商开展PPD监测事宜,由结核病防治所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
(二)资料录入及管理:PPD检测结果判定后,将学生的资料和检测结果一同录入计算机,校医院(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结核病防治所各存档一份。由市结控所汇总、分析并写出报告。
(三)肺结核可疑患者检查:区县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对辖区大学新生中可疑肺结核学生进行检查和登记。
六、经费保障
(一)结核菌感染(PPD)监测:市教委负责提供本年度全市大、中、小学新生入学人数,市财政将所需经费拨至市卫生局。
市结控所负责统一购入PPD及一次性针管,每年按照核实后的实际监测人数发放给监测工作的实施单位,不属实者不予发放。
(二)肺结核可疑患者检查:检查费用按确定的收费标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资金拨至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对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的报表进行核实,每季度按照实际检查人数拨付给实施单位。
七、督导检查
市卫生局、市教委每年对该项监测、检查工作实行督导和抽检,重点检查监测、检查经费的使用和监测、检查任务的完成,以保证大、中、小学新生结核病监测及预防性治疗工作有序、长期和规范地进行。
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每半年进行工作小结,写出分析报告,同时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