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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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定点中标服务供应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为规范和加强会议费支出预算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09]2181号)要求和市级各预算单位使用会议定点需求,北京市财政局委托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36家政府采购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同时,对会议费管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服务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服务价格均为最高限价。结算价格不再实行人均消费限额,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在不高于中标价的前提下由双方议价确定。
三、会议费结算(具体流程见附件2)。自2010年1月1日起,各预算单位开会后,直接与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结算。结算时,由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依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议定点综合查询系统中填写并打印“会议费结算明细单”,预算单位应认真核对经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盖章确认的“会议费结算明细单”,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经双方确认的“会议费结算明细单”与正式发票一起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无“会议费结算明细单”视同未在会议定点场所开会,财务部门原则上不予报销。
四、有关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议定点综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同时还可对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实名评价。
五、北京市各区县财政局可共享本次招标结果所提供的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与上述中标定点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六、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对会议定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对会议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刘玉华 63056629
李 嵩 63050966
北京市财政局: 张丽娟 88549474
武传福 88549445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财政 会议 定点 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打字人:王凤云 校对人:武传福
共印500份
附件1:北京市2010年-2011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供应商名单
附件2.:北京市2010年-2011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结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