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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文件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现将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办法》(财会[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3号)
二○一○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财政 事务所 办法 通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