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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华会计网校赵俊峰老师针对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延期后如何学习《经济法基础》的相关问题在线直播交流的文字实录:
2012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由原定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同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
摘要:
一、学习两个文件。
1.快考2012号7号文件(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通知);
2.网校按照考试精神推出的会计职称模拟考试系统。
二、针对考试延期,在这段期间,我们该如何进行复习。
三、与同学交流。
解析:
一、2012号7号文件,这个文件的精神决定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进行无纸化改革试点,不是全国地区都采取无纸化考试。对于哪些地区进行无纸化考试,我们应及时关注当地的官方网站和网校公布的信息,关注考生当地是否采取无纸化考试。
第一,要知道进行无纸化考试是改革试点,相应调整初、中级的考试时间,考试从五月份改为十月份。
第二,要注意通知精神,是为了积极应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等问题。切实维护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参与者的正当权益,保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有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
1.初级会计实务今年有所变化,没有主观题,同时时间也缩短半小时,从以前的180分钟变为150分钟。
2.经济法基础时间没有变化,但初级会计实务时间变短,则相对来讲今年的经济法基础考试的题量就会有所加大。
今年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但中级考试今年还是纸制考试。
二、网校根据考试延期以及无纸化考试推出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
关于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功能说明,模拟考试是模拟真题的考试环境,根据实际考试时长答题,交卷考生的专业模拟考试平台,严格按照考试要求编写试题,题纲紧扣考试大纲。通过时间提示,按时交卷,自动评分,答题解析、错题收集等人性化系统提示,让学员提前进入考试状态。关于考试记录、统计试题的正确率分析试卷,让学员了解自己的薄弱点并能够重复做题,同时系统设有重做试卷、重做错题等功能。现在购买超值优惠>>>
三、关于延期考试该怎样复习备考。
(一)调整心态,把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在复习期间需要坚持学习,每天花半个小时的时间学习。
(二)知识点讲解。
有同学提到关于票据法怎样学习?
1.票据法
首先要搞清法律关系,哪些是基本当事人,哪些是非基本当事人,如A企业给B企业签发一张票据,A是出票人,B是收款人,A的开户银行为付款人,此时A、B及A的开户行为票据基本当事人;若B要转让票据,从收款人变为背书人,同时承兑人、被背书人、保证人都是属于非基本当事人。
关于教材303页票据的一般规定中的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都是命题重点。
2.票据权力
(1)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
票据追索权是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
注意在案例分析中的运用。
(2)关于票据取得
它可能以出票得来票据,可以转让得来票据,也可以无偿的赠送,受赠人得来票据,以企业的合并得来票据,这些都可得来票据。但票据行为是一个法律行为,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得来的票据,如果是有偿的、善意的,其票据权利可以优先于前手。
(3)票据的丢失
票据丢失,如果付款人为确定的,则可以挂失止付。挂失止付只是一个暂时性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补救票据权利。公示催告期间有人来申报权利,终止公示程序进行诉讼,诉讼有原、被告,公示催告是没有利害关系人的。
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人向支付地的所在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公告一定期间。国内公告一般60天,涉外的最长不能超过90天,在公告期内如果没人申报权利,期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如果有人在公告期申报权利,法院直接终止公示催告,进入诉讼阶段。
(4)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权利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即引起票据权利丧失。
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②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③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④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3.票据行为: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追索行为。
(1)出票: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2)背书: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记载事项;不得进行的背书。
(3)承兑:商业汇票;记载事项。
(4)保证:保证人;保证记载事项、效力。
4.票据追索
追索权:追索主体为最后的持票人。
票据的责任人包括:出票人、保证人、承兑人、背书人
追索的内容
结合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来进行了解,尤其需结合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和商业主体承兑商业汇票
税法:重点关注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奖金的界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的区别;劳务报酬与稿酬的区别;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有技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第八节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此章节结合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来理解,记忆。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营业税征税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分;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第四节营业税税目和税率
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第五节营业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第八节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间
第九节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协商解除
法定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
(2)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3)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经济裁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以及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第六节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调解,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第七节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制度
答疑:
学员:赵老师你好,我今年报的是初级会计考试,因为考试延后,我打算再报注会,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报考注会哪几门通过率较高?
老师:根据我们初级会计考试情况,经济法基础跟注会的经济法的联系几乎没有,只有票据法有一点点联系,经济法基础的内容在注会的经济法中都不考。考税法可能帮助会很大,因为经济法基础当中营业税、城建税(十个小税)加一个费用在税法当中都会考。如果经济法基础学的很好,建议先报注会的税法,还可以报一下会计,初级职称的会计与注会的会计相差很大,注会的会计要远难于初级会计实务。如果初级会计实务学的不错,建议可以报注会的税法和会计。
学员:赵老师,无纸化是不是考完,分数自动就出来的?
老师:现在官方对此没有消息,如2012年七号文件上面没有明确说,现在政府部门还在准备工作,暂时还没有定论。但我们可以猜测,当时做完试卷就能出成绩的可能性应该很小。
学员:我今年报了三科,经济法才听完一遍课,题目也做了,本来想放弃实务和财管,我想还是三门都学,怎样学比较合适?怎么来安排?
老师:每个人的学习习惯是不一样的,现在离考试的时间比较长,应给自己制定学习计划,例如这一个月,经济法看完了,看会计实务、财管,并保证每本书都发扬突击的精神把它过一遍。作为应试性考试,第一遍是不能少的,应扎扎实实的把教材中的每一个知识点都理解清楚,无论是基础班还是强化班都要听明白,想明白,到七月份要进行强化冲刺。这三门课程我建议你可以交叉学习,直接进入习题班做题,训练应试能力思维。总结来说看教材第一遍发扬推土机的精神,每一科看得都比较慢,每个点都想明白,暂时记不住没关系,但到7、8、9月要采取快速阅读法,至少将教材看三四遍,并做相应量的题目,做题要注重质量不要过于注重数量。
学员:我也对票据法意识很乱,学的时候结合不了现实生活,因为没有接触过银行开票,什么承兑,没有那么实践操作过,很难去客观想像。
老师:我们很多学员都有类似的情形,没有接触过票据。在这种情况下,现在我们时间比较充足,同时学习的途径有很多,可以直接到银行找票据、联次,看一看,自己填写一下支票试试,或者从网上搜索一下商业汇票并有意识地看一看。票据是第七章支付结算功能。如A企业向B企业卖一百万的货,但A企业现在没有钱,那么A企业可以找开户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B可以拿着票据到银行进行取款,此时银行是无条件付款的。对于A企业而言可以空手套白狼,即账户上没有钱仍然可以得到B的货物。对于银行为何要承兑,是由于银行在承兑时,要向A收取手续费,一般A有较好的信用,银行才会承兑。所谓承兑简单来说就是承诺付款,可以是银行承兑,也可以是商业承兑。
可以向身边的同事或者亲戚对票据进行了解,同时大家可以通过一些学习平台、论坛来发表学习感想,以及对问题进行讨论。结合生活上升到法律的认识,有意识地进行训练。
学员:我觉得小税种那章最麻烦,要记的东西太多。
老师:七个小税种在经济法基础当中所占的分值并不高,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这一章节中七个税种在考试的时候,最多考五个,有两个是落空的,并且一个税种在考试中不会超过两个题目三分,考的内容都是非常简单的,学习税法要关注税法的一些基本元素,如纳税人,合同的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契税是受让方缴纳等。在纳税额的计算方面应注意房产税、印花税、契税。学会总结归纳它们的相同点,学习税法最重要的是要站在国家的角度来思考,毕竟税法具有公法的性质。重点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这三个方面进行记忆,对于这些小税种还得注意总结纳税时间。在学习中,进行不断的总结与重复,联想记忆。对于税法而言最重要的还是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学员:延期了考试难度是否加大?题量大吗?
老师:对于这个问题现在不得而知,这些都是国家机密,我们只能是预测,作为老师多年的经验,我们刚才已经进行了对比,如初级会计实务时间减了半个小时,经济法基础按照惯例也应减半个小时,但是考试的时长不变,对于去年会计减了,经济法没减,说明经济法要加大难度,题量要加大。对于初级考试不会难到哪里,还是教材的考点,只是量可能要加大,所以不要想着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答完交卷,大家一定要注意,既然是两个半小时的考试时间一定是经过调研的,所以大家在这两个半小时内认真答题。量有可能加大,所以大家平时注意训练做题的速度。
学员:初级职称考试现在只考客观题,请问客观题是什么题?
老师:客观题就是,是A就是A,是B就是B,是√就是√,是Χ就是Χ,如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主观就是,人们能够有发挥的题型,例如:计算题、简答题,这都是主观题。也就是说这个法条只要把关键词写出来就是能得分的,并不要求写的和法条一模一样,这就是所谓的主观题。
现在经济法没有主观题,我们需看清题目,同时了解无纸化答卷的程序。现在网校推出的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大家可以进行熟悉了解,以减少在考场上的熟悉时间,能够有充足时间做题。
学员:老师,我是一个自学的考生,在大学里学的不是会计专业,当然我很想这次考过,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应对今年的考试,请老师帮帮我。
老师:记住,只有自己帮自己,老师只是外因。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相信你一定是意志很坚强的人,你一定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我们知道自学考试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情,只要你自学考试的证书是你真正考下来的,那么我相信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一定是没问题的。因为自学考试的学员,对于知识点甚至比大学里面的一些学员学的还要勤奋,因为自学考试是靠真本事,每一科都要考过的,不考过是拿不到证书的。如果这个学生真的是自学考试,把证书都拿到了,那我相信初级会计实务也是没问题的。首先仍然是要战胜自己,从心理上战胜自己,并且现在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我相信你一定能胜利。
当然,做为没有学过会计的同学,首先,现在时间比较充足,可以结合习题班或强化班,选一个你心仪的老师,跟着他一步一步把教材过一遍。现在什么没学也没有关系,可以通过两三个月,把经济法基础和会计实务过一遍,最后两三个月冲刺。刚开始采取推土机的精神把教材过一遍,接下来采取快速阅读法,反复将教材看个三、四遍,看完后做题。采取这种方法,一定可以达到你想要的效果,最后祝愿这位同学今年能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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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杨闻萍2012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延期学习指导在线交流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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